weReport的執行模式,政府回函判定仍屬於公益勸募範圍,不知對於其他群眾募資網站是否造成影響

 

weReport的執行模式,政府回函判定仍屬於公益勸募範圍,不知對於其他群眾募資網站是否造成影響

weReport調查報導公眾委製平台,應該有不少人知道他們最近的狀況(若不清楚的話,可以參考該網站的「關於我們」,是透過大眾的資助及參與,來建立與現階段不同的調查報導。我不認同他們非營利的說法,但認為這樣的平台非常重要,尤其對於台灣的新聞而言)

個人在最近多多少少關心了一下他們最近遇到的狀況,在上個月時,weReport被質疑可能違反「公益勸募條例」,當時weReport提到:「weReport是一個調查報導媒合平台,採用「公眾委製」的概念,在法條適用上是否可與立法精神主要在協助災難救助的「勸募」行為相提並論,確實存有疑義。協會希望主管單位明瞭其中的差異,目前也已得到內政部的理解,大家共同朝讓好事情能有好結果的方向發展。」


若依政府的回函來看,看起來還是認為這屬於公益勸募的範圍。只是weReport提到他們已獲政府單位理解,所以看起來四月的爭議已經結束,只是日後要依相關的規範來執行。不過也因為這個爭議的影響,這個月他們收到的捐款總共為8880元,希望他們能繼續加油了。

weReport的爭議算是告一段落,說起來也算是過關。不過政府這樣的回函,也引起了另一個疑惑。之前所寫的群眾集資網站,雖然在性質上與weReport不同,但同樣都是透過公眾來募資,不知道政府這樣的回函會不會造成新創事業體的影響?對於其他群眾募資網站來說,雖然可以說不是屬於公益勸募範圍(只有募眾,但不屬於公益),但這屬於新創新業體,需不需要有相關法規的規範,也會是這事業體未來能不能做起來的重點。

FlyingV有寫過對於法規的說明,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連過去參考看看

 

更新:在寫這篇文章同時,也寫信問了一下FlyingV,FlyingV回答如下:

其實應該是沒有關係跟影響的,因為我們目前並不做公益案件,

我們的案件都是創意製作與活動、藝術,我們的model比較像是提案者與我們租賃場地、對我們履約要回饋給贊助者,是接近贈與、無對價關係;@@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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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這麼拚,在外面還直接用手機回,感溫呀)